当兵时,当的是炊事班的兵。
霍晔之前从未在他面前展露过这项技能,可能是太忙,也可能是懒得。
想想大公子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毋宁死,不做饭。
他身上的伤早就好了,可霍晔当天吃饭还要喂他,接开水也是,事必躬亲,那人还请了两天的假,说已经帮他订好了去巴塞罗那的机票,第二天可以开车送他过去。
他知道他这一去,他们两个就彻底玩完了。那人的眼睛,没有任何的光彩,他看着很心疼,每次伸手想触摸他时,霍晔又会刻意避开,扭头就走,就像是在提前练习没有他的日子,自己该怎么活。
他之前不知道自己在他心中有这么重要,他相信霍晔也是,年少时疯狂热烈地追求他,只是因为一身有情结的迷彩服,后来的执着笑闹,也不过是彼此亦欢亦怒时的暧昧丛生,后来那人认定他,是因为本性专一,可选择的人就只剩下一个他。
他不戴他“只是喜欢”的戒指,因为那不象征爱情的永恒,他从不说喜欢他,细想来,他一开始是讨厌他的,只是在不觉间就爱上了,而“爱”对于那人的身份而言,只会是拖累的软肋。
霍晔曾经并不希望他们之间会出现“爱”这种麻烦的情绪联系,他也就不在他面前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