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来,步伐慌乱,硬是撑着一步一步走到戚慕面前,小心翼翼讨好地说,“哥,我把你车撞坏了,所以这辆车就算赔给你的,好不好?”
    所以送的他不要,这人撞车就为了把那辆车赔给他?
    吗的,有病!
    戚慕低头看,伸手递过来的,是被血染的艳红的车钥匙,固执地摊在他面前,死都不肯缩回去。
    他这个人对什么事都挺看得开的,为人豁达大度,很多事都不太爱计较的性子,因为压根不在意,能让他打心底里产生生气和厌恶情绪的人和事,五年前顾浔亦算一个,现在乔正析是第二个。
    戚慕恨得牙痒痒,“混蛋!”
    这一声“平地惊雷”已经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搞不好还有什么认识的人,戚慕也没敢回看过去,只好深呼口气,一句话也不想再说,面无表情转身就往小区门外走,想快点离开这个事发之地。
    而乔正析就一直在身后追,血零零散散滴落了一地,在身后蜿蜒成一条长长的轨迹线,可他不管不顾一直追,一边追一边小心翼翼地喊“哥”,戚慕想着事情越拖只会越糟糕,只好无奈地回头看过去,他简直都无法理解这个小神经病的脑回路了。
    到底是为什么那么执着要送他那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