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爱上了要杀我的哨兵 > 正文 第24页
 进了办公室,季末把门一关,立刻蹲下抱了抱这只混血狼。
    他想像抱小哈一样把大哈抱在怀里。
    然而太沉了,抱不动。
    季末撇撇嘴。
    莫狄在一旁推销:“它可乖了,特别亲人,你想怎么摸就怎么摸,而且是精神体,很干净,不用担心细菌什么的。”除了太沉你抱不起来之外,真的没有任何缺点。
    季末又呼啦了两下这只明明是混血狼,在他心里已然成为了混血哈士奇的毛茸茸,难得给了莫狄一个笑脸。
    蹲在地上的向导额发蹭着混血狼的绒毛,眼睛水汪汪的映着自己,嫣红的嘴唇微微开启,上挑的弧度好看得要命。
    莫狄喉结滚动了一下。
    然而,没等莫狄有什么实质性的表示,地上那只混血狼已经率先舔了季末一口,表达了自己的喜欢。
    作者有话说:
    莫狄:狼狗,争宠准备。
    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
    第12章 -绿茶是我
    「混血哈士奇(莫狄的)比哈士奇还要可爱。——季末《无关记录》」
    季末的好心情一直持续到在办公桌前坐下,看见电脑桌面一排的文件名。
    《预知事件回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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