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爱上了要杀我的哨兵 > 正文 第264页
两张照片。一张是结婚双方的照片,两个英俊的男人穿着正装,在红背景前笑得灿烂。还有一张,是两人精神体的合影——
    长相肖似哈士奇的威武混血狼,头上顶着一只斑颈鼠兔。小鼠兔的毛色是健康的浅灰棕,脖子上却系了一个黑漆漆的绒毛小披风;从镜头这里还有风吹过,小黑披风迎风飘动,无比威武,无比可爱。
    此时此刻,在他们的家里,小鼠兔正站在莫狄掌心,把小披风解下来,展示给他看。
    “好看!帅气!”莫狄夸奖道。
    小鼠兔高兴地又拱了进去,扭着小身子让莫狄给他系好。
    季末笑着摸直往他怀里拱的混血狼的大脑袋,说:“从它开始换毛,我就把那些黑色毛毛给留下来了,一开始它还给自己做了个窝,后来毛毛总飞,陆清就自告奋勇给它做了个小披风。”
    莫狄心软得如同刚弹好的棉花,他亲了好几口鼠兔,然后把小家伙交给了混血狼。
    狼狗叼着小鼠兔很快出了卧室门,还用后腿把门给关上了。
    季末搂着莫狄的脖子,两个人吻在一起。
    从此往后,睁眼闭眼都是那个人的气息,再也没有什么能把他们分开。
    作者有话说:
    正文完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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