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口水,要不是闫椿太能干,他们只能活在她一个女人的羽翼下,他们又何必狗急跳墙设计陷害她?说到底还是她作为女人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她不该抢男人的饭碗!
到这份上,他也破罐子破摔了。
“事务所接到的案子,全部指明要你来打,我们四个人合伙,结果只有你忙得不可开交,我们闲得打麻将睡觉,谁又愿意这样?我们也想证明自己的价值,你呢?不是嫌我们搜集证据的方式有问题,就是嫌我们给当事人出的主意有违纲常。明明到我们手里的案子,你总要插一脚,还不允许我们有任何不满?”
要不是闫椿是律师,看多了倒打一耙,她就要被他这番看似无懈可击的言论给唬住了。
“当事人不懂法,才找律师,我们不能知法犯法,钻法律的空子,你们教唆当事人找一群社会分子上门要账,威胁原告方放弃提起上诉,这种所作所为,我能放心把案子交给你们?”
林延康知道闫椿有本事,但他也会见招拆招。
“你自己不也用欺骗的方式拿到过录音文件?”
闫椿就知道他会这么说。
“以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及其批复,限定只有经对方同意后所做的录音才是合法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