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觉得很好看,但他自己写的“可”字,他认为是他能写得比较好的一个字。
杜一庭这个“可”字与他写得相似,是好看的。
对一个人好感上升的点有无数。
在林南这,字写得好看也是一个因素。
光一个“可”字,林南就觉得杜一庭这个男朋友挺可的。
林南勾了勾嘴角,落笔写下了刚才他想要继续说的话题。
- 我觉得黎刻挺厉害的,才大二,他已经参加过几个摄影大赛,还拿过奖,他都能靠摄影养活自己了。
不过黎刻家里本来就不缺钱,他摄影赚的钱就只当和男朋友去玩的零花钱。
林南有点羡慕。
纸条重新回到杜一庭手上,杜一庭的握笔姿势也不大正确,落笔十分迅速。
纸条上的字多了些,林南就看出来杜一庭的字迹与他自己的字迹有什么不同了。
杜一庭写得很快,下手比林南轻,他的字迹连笔更多,字体也比林南稍大一些,自带一种狂放不羁的感觉。
林南觉得杜一庭的字比自己好看。
杜一庭写的是:
- 我不厉害吗?
杜一庭不关心黎刻,他只关心他们自己。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