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把日常过成剧本杀 > 正文 第69页
“有多喜欢?能比对学神还喜欢吗?”
    我当时怔了一下,忽然有些发不出声音。
    就好像,直到这一刻,我才知道自己竟真的不喜欢学神了一样。
    这是件非常奇异的事情。
    从十三岁到二十三岁,想念和梦见都已成习惯,这样的人,我竟然已经不喜欢了吗?
    不再喜欢学神的小王还是小王吗?
    我对着自己的手机,用尽气力发出一个音节:“嗯。”
    然后我的嘴角飞快地向下撇去,眼泪毫无征兆地,瞬间就流了满脸。
    就这样,小王同学的青春在这通电话里彻底结束了。
    *
    之后我妈当然又不依不饶地跟我打听,喜欢上了一个什么样的人呀,是做什么的呀,家境怎么样呀,他喜不喜欢你呀。
    我说,是个很温柔、也很会生活的人。
    然后业务能力很强,是个公众号写手,在楼下公司工作。
    家境不太好。
    暂时没有任何喜欢我的迹象,我也没打算过分打扰他的生活。
    我妈得出结论:“那你这叫喜欢着玩玩。”
    我眼泪还没擦干净呢,又被她这话说得想笑,还得憋着不让她听出哭腔,辛苦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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