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度云再没有留在和平州这个“他乡”的理由,便回到了他的“故乡”,干起了他专业对口的工作。
他原本是读法的。按理说,他这样的法学高材生一般会找个大所从实习生做起,如果顺利的话,大约能在三十出头的时候当上合伙人,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出路。然而,黎度云这人的性格就不是这一路的。
他和辛桃馥之前合伙做生意的时候就积累了属于他的第一桶金以及人脉,要是他老老实实从实习律师做起,反而是浪费光阴。
因此,他正式持证后就砸钱收购了一家律师事务所,自己当老板。别人都是趁年轻奋斗争取当合伙人,他则是趁年轻自己挑选自己的合伙人——当然,这只是听起来爽,个中辛酸也是难以言说。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青年人要办这件事、找到好的合伙人组建团队还是困难重重的。
更别提,辛桃馥遗留下来的公司,他也一直在经营着,并没有让它倒闭掉。
他这样挑着两头担,开始的时候十分艰辛,但到了后来却越来越顺、越来越稳,两家公司的业务齐头并进、蒸蒸日上,黎度云现在也是一个人物了。
其中,有他自己的努力,也有殷叔夜和君家的帮助。可他对此并不会很感激。他想着,殷家和君家投资自己,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