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不高兴时也能一根手指头捏死你。
    霍承司今晚戴了一副金丝眼镜,头发用发胶全部梳上去,露出一整张脸。很少有人能hold住这个造型,他却再合适不过。
    霍承司皮肤很白,皮相极好,桃花眼薄嘴唇,多情又薄情。
    除了脸,他的手也长得格外好,骨节匀称,手指修长。慢条斯理地把玩水杯的时候,能隐隐约约看到指腹泛出来的一丝粉红,禁欲与涩情浑然天成,恰到好处。
    曾有媒体用这样一句话描写霍承司——他是个矛盾结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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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承司的视线绕着酒桌慢腾腾走了一整圈,神经质地轻笑一声:“怎么都不吃?饭菜不合胃口?”
    大家偷偷喘口气,这才动了筷。
    包厢内的气氛一直很压抑尴尬,直到霍承司接了个电话中途离席,气氛才活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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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承司接的是外卖电话,外卖小哥离开后,他没返回包厢,而是拎着外卖直接去了车库。
    他冷着脸开车去电视台,缓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到了电视台楼下。
    劳斯莱斯幻影里充满了麻辣烫味,提醒着他放在身旁的外卖。
    他拎起外卖袋子,推开车门跨出一条腿。夜风一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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