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稀罕。”
那次分手他们形成了默契,会微信,会通话,也会报备行程,但和以前一样,很少再说年轻时的肉麻情话,没有热烈到酣畅的肉/搏,也没有迫不及待的重逢。
“难道白若兰也……”
公孙听我这么一说,原本消沉的脸色登时一变,暴躁地从石墩子上竖起,踹向我屁股下的石墩子,“你他妈……”咚的一声,估计用力过猛,一张脸像手抓饼被人从中间揪起,痛得五官难辨,“操!老子不想知道!”
我无语地看向他,典型的臭男人。
我考完试回去,自然是忙着补工作进程。马不停蹄小半年,没再联系过公孙。
和白若兰虽在同一座城市,但由于女友关系,没有过多生活交集,她名下第二家公司的LOGO是我设计的,那段时间我们交流比较多,我当时恭喜她扩张领土,笑问,“怎么样,公孙那小子挣得肯定没你多吧。”
她跟着笑笑,耸耸肩,“气死他。”
再见着她是在某售楼大厅,我陪人看房,她像是来找人,一边从旋转楼梯上下来,一边整理衣领,像是跑出来的,人还有些喘。我惊喜的摆手,“嗨!大美人!”撞上她怔怔的表情,我故作气恼,“怎么!不认识了?”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