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好在他的背后,逆光站立的男人,眼睛弯着,嘴角翘起,轮廓的影子映在脸上,让她看得有些不分明。
他长得真好看。
钟初曼的心不可避免地漏半拍,马上转头看向前方,头也不看男人地转身就走。
“哦,那我们走吧。”
仿佛后面跟着一只狼,还手握背篓的袋子快步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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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垂垂落下,秋冬的太阳,没有夏天的那么刺眼,红彤彤的,就像小时候画画的时候,用正红色的蜡笔或水彩,在蓝白色的天空添上一点胭脂。
运完最后一波的红薯,钟初曼已经脱掉卡其色的外套,放在手肘间,迎着晚风回去小树屋,她一个人走在路上,终于有心情去观赏还没来得及看得景色,两边的树木有肆意生长的美感。
有的植物没有见过,还要停下来看看。
一个人,她并不急切。
但是,正很有心情的观察未知的树时,一辆电动车停在她附近。
没有催促,无声等待,钟初曼还是第一次看到贺砚书骑电动车,没有高中骑摩托车的张狂帅气,有的是宜室宜家、温软如玉的清新俊秀。
她看旁边的摄影师,没有迟疑,上了贺砚书的车。
风扬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