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过稿的几率,乐景也打算写爽文恰烂钱。
乐景想了一会儿,决定写一个借尸还魂的故事。
一个穷困潦倒的美国流浪汉死后附身到了英国伯爵身上,从而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种种骄奢淫欲,挥金如土,最后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赢得公爵之女的爱慕,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乐景自认整个故事没啥艺术价值,就是纯粹的爽文,其目的就是要满足读者希望不劳而获天降横财的爽点,只要准确挠中他们的痒处乐景就成功了。
那么,这个故事要起个什么样的名字呢?
乐景凝视着空白的稿纸沉吟许久,最后大手一挥,在上面写了一个简单粗暴但是无比吸睛的名字——《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
乐景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几经修改,终于把这个短篇写完了,成稿将近一万字,厚厚一叠稿纸放在书桌上让乐景格外有成就感。
出于某种别扭,他悄悄在这个纯粹的爽文故事里埋入了一条暗线,这样懂得人自然能看懂他想表达的含义,艺术修养有限的人也能把这个故事当成纯粹的爽文。
乐景犹豫了一下,为了提高过稿概率,还是给自己起了个英文笔名路易斯。
这也是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