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鬟们中间,春草都是长得特别能干的那个。
除了勤劳能干之外,她好像也没有太多的优点。
但是勤劳能干,在这个有下人,军阀势力混乱的时代,根本就不够看的。
这样的一个人待在何初身边。就像是美男与野兽。
美男指的是何初,野兽就是那些胆小鬼。
只要何初的眼睛不瞎,就不会放弃他这颗亮闪闪的明珠,去追求不起眼的萤火。
小厨房里特地撇掉了鸡汤的油脂,用的是那种蓝底白花的青花瓷大海碗。
鸡汤很清澈,这个时代的好处就在于,养得不管是鸡鸭鹅,那都是吃粮食养大的,味道比起那些塑料制品。
小厨房是何初专门请的厨子,那何迦南没有回来之前,何初是习惯自己一个人吃东西的。
小厨房里有专门的煤炉子,主要是拿来给他熬药的。
煮得黑乎乎,闻起来就觉得特别苦涩的药物,每隔一段时间,何初哪怕非常的不喜欢,也得捏着鼻子喝下一大碗。
“尝尝看,看看自己喜不喜欢。”
何初相当熟练的拿了筷子,虽然是新婚,但是他也没打算很腻歪的和对方互相喂着吃。
当代闪婚,说的就是他和任笙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