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二的夜晚,四处张灯结彩,成片的红灯笼如同火红的海,但路上安安静静的,几乎一个人都没有,空余无声的热闹。
    这么晚了,很难打到车,两个人决定散步回去,正好在叶家吃得有点撑,就当是消消食。
    从市区进入南山的一段路有点偏,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刚走进两条酒吧街的岔路口,耳边突然一阵破风的呼啸声,是朝凌琅的方向来的,迟炀想也没想就抬臂挡了一下,一阵剧痛袭来。
    下一秒,他抓住铁棍就是一个反拧,把挥棍子的人狠狠掼到了地上。
    四周一下围上来七八个小混混,而为首的那个人是尤嘉,杨少欣的表弟,和凌琅有宿怨。几个人面色通红,估计都是喝了酒的。
    简直就是大写的冤家路窄。
    迟炀面不改色地沉声道:“故意伤害罪,最多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尤嘉凶神恶煞道:“老子都已经进过一次少管所了,还怕再进一次?”
    一个小弟提醒:“老大,今天是你出少管所的第一天。”
    “就你娘的多嘴!”尤嘉踹了他一脚,冲其他人吼道,“给老子揍他们,揍到他们都跪下叫爸爸为止!”
    小弟们闻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