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认出了他们。除了盛知新,都有人在台下齐齐地喊着其他四人的名字。
    他有些失落地抹了把额上的汗,看向身边站在聚光灯里的几人,平添几分落寞。
    可能这就是他演艺生涯的巅峰了,盛知新想,得好好珍惜啊。
    毕竟能创作这些有意义的东西,而非千篇一律的“网□□”,是他梦寐以求的东西。
    “我们这支特别出演的乐队大家还喜欢吗?”
    主持人上台,将问题抛给观众活跃气氛。
    台下骤然掀起一片声浪:“喜欢!”
    “听说今天编曲的是一位新秀音乐人,”主持人巧妙地将“不火”用“新秀”替代了,“那么我们就采访一下这位新秀音乐人,是什么契机促使你想这样改编这首歌呢?”
    台下的目光一下聚焦在了他身上。
    盛知新被这么多人关注,心跳得像打鼓一样。他接过话筒,对台下鞠了一躬后说:“因为喜欢。”
    “我......很喜欢创作,也很热爱音乐,但是平时因为一些原因,很难写自己喜欢的歌。”
    他深吸一口气,看向台下闪烁的荧光棒,忽然冒出了一个想法。
    这些荧光棒中是否会有一支为自己而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