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作轻松地笑道:“等回头你把我赶走了,这些话,我就得烂在肚子里了。”
他本是想轻松一点,可是他的声音选择了遵从他的本心,沉重而深情,任谁听了,都不会觉得轻松。
“你总说你谈过十多次恋爱,有好多个前任。”杜云的嗓子越发嘶哑:“其实,并不是。有些,就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谁都没认真,不能作数的。”
毛线心头一颤,其实她也不知道到底作不作数。她看似认真地在跟人交往,却没有那么专注,更谈不上用心,故而即便分手了,也没什么感觉,就跟打地鼠似的,有的没的,打一下再说呗,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她对感情一贯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行就行,不行就拉倒!说不好是天生对感情反应迟钝,还是在后天的挫败中变顽钝了。总之,她习惯了被拒绝,被嫌弃,失恋对她的创伤远不及一场感冒,她从不会为了谁作践自己,寻死觅活的好像离了谁就世界末日了。
不可能!
她依然是大大咧咧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没心没肺猪一样地活着,偶尔自惭形秽经常无法自拔。男人于她而言,就是一件美丽的华服,有了就认真洗漱一番描眉画眼扑粉盖面捯饬捯饬,呈现最好的状态,没有那也就没有了,身上这件破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