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尔德突然明白了,这事还有后续。
这个江森律师老奸巨猾,很可能把一个案子拆分成上下集,分别处理分别收费,这应该是律师行的惯用招数。
他又坐了下来:“我母亲当年信托给你们,打击侵权难道不是你们的责任吗?”
江森从那堆文件里抽出一份递给王尔德,一脸的堆笑:“您看看,当年信托的是监理,其他权益部分完全在您母亲手上。实际上信托关系只维持了一年,后续的费用就中断了,本事务所是本着专业精神 ,才参与了最后结业程序。”
现今社会无利不起早,事务所明明从清算财产中扣除了相关清算费用,不过这个也没什么好拆穿的。
王尔德草草看了当年的合约,的确是这么划定的权责。
江森把话说得很肯定:“我们事务所已经掌握充分证据,有人侵犯安思 丽女士的专利,而您是她的指定受益人,如果您委托我们代理这个案子,可以得到不菲的经济补偿。”
不过进一步情况他却不肯多说,代理费用是二十万联邦币,外加经济补偿百分之五的提成,案子无论成败,代理费不退。
那也就是说,王尔德刚到手的二十六万,如果要打官司,就只剩下六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