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烙铁烫,铁钎子扎,辣椒水灌等酷刑,都是大堂上的刑罚。
真正让程咬金满意,也让陈默觉得很酷的,是“双头叉、蜜汁肉、挂铃铛”之类的私刑。
所谓双头叉,是一个六寸的特制的连高级魔种的骨头都能轻易穿透的铁叉子,两段有尖儿,绑在人犯的脖子上,一头儿对着胸口,一头对着下巴,使人无法睡觉。
一低头,两边铁尖就往肉里扎,熬上三天两宿,人身上被扎的全是窟窿眼,还困的像条狗,根本受不了,没有不招供的。
蜜汁肉是把犯人扒光了捆上,全身涂抹满荤油糖水,再往一些阴暗潮湿的地方一扔。
那有的是不知名的虫蚁、蛆、还有大大小小的鼠怪,蜂拥而上来啃食,使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挂铃铛是用铁丝穿过犯人的下体,然后用一种不会撕裂其身体,却又让犯人痛苦不已的力度拉扯!
熬不住刑罚的要么招供,要么被活活折磨死。
有了这些刑具,陈默不禁冷笑着对食尸鬼道:“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招出来,就不用受苦了。”
“呸!!!”
食尸鬼不屑的冲着陈默吐了一口血痰。
陈默点点头,笑道:“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