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头号偶像 > 章节目录 第113章 正式签约乐嘉(求订阅)
的提议下,最终变成了七年。

    七年何笑还是可以接受的,七年后,他二十九岁,依旧处于明星一生中的巅峰时期。

    不过乐嘉让步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个要求,如果这七年间乐嘉未曾辜负何笑,七年后何笑不单飞的情况下,要优先选择续签乐嘉唱片。

    这自然没有什么问题,完全合情也合理。

    十分钟后,合同全部看完,再也没有任何疑问和遗漏。

    提笔,签名。

    落笔,事成。

    从此之后,何笑就正式出道,成为一位正儿八经的明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