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眼看到传说中的了。
当然,在此之前,还有那么一件小事情要办……好吧,只是小事情,不是让那对兄妹再见一面并握手言欢什么的(如果是这个话,难度就很大了)。而是要给陆五一笔钱。
不多不少,三十万。
作为消费,估计算得上是一笔不少的钱了,但是作为投资的话……估计就和小石头丢海里一样,连个声响都不一定有。
没错,原本都打算坐动车回家去了,现在不得不把车票退掉,再来见一次陆五。
之所以要这么做,并不是自己脑洞大开,想要私人钱包补贴一下这个没有血缘关系,成年后没叫过他叔叔的侄儿,或者是自己上次见面忘记了这件事。这给钱的事情,是他将上一次见面情况,仔细的汇报给大哥之后得到的结果。
在知道陆五过的还不错之后,家里莫名的有了这么一个决定。
这也就是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吧。明明继父给继子一笔钱不是什么坏事,但是这钱给的怎么这么不顺呢?特别要求他说清楚,这是家里给陆五的最后一笔钱了。很明显的,收了这笔钱后,以后你的死活我就不管了。
尽管只是奉命行事,但是……这种恶人,很难当的。
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