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帽的小子摸到了博林墙下的时候。
“举起你的枪,士兵!”那个讨厌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是的,我必须打死那个无视禁令的小子。
我是一名光荣的士兵,服从命令是我的职责,打死他是我的荣耀。
而且他竟然敢带着那顶大沿礼帽出现在我眼前,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的帽子和约瑟菲妮送给我的那顶一模一样,要知道那顶大沿礼帽是约瑟菲妮亲手缝制给我的,世界上绝对不会有另外一顶和它相同的帽子。
也许我看错了,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可耻的小偷!你又给了我一个必须打死你的理由。
我看着自己的双手缓缓举起了步枪,可为什么我那该死的手却拉不动枪栓?我知道身后那个家伙的右手已经摸到了腰间的枪套,我也知道他的牛皮枪套里装的是一把鲁格手枪。可是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只要我打死了那个该死的小偷,分了我一半军饷的宪兵自然会乖乖放下他的手。
那么……如果我不开枪,我只是说如果,他会打死我吗?就像打死任何一个违背了军令的士兵一样?也许不会吧,如果我现在转过身跟他求情,他应该不会打死我的,嗯!一定不会!他顶多会把我送上军事法庭,然后……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