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去年12月初,我的父母因为车祸意外离世,一个平静幸福的三口之家,只剩下了我孑然一身,埋葬了父母之后,我中止了海岱大学的学业,独自谋生,为的就是告慰父母在天之灵,让他们放心。
可是在这个时候,我的二叔卜善真换了我家的门锁,控制了我家的房子,进行了大肆的破坏,其手段令人发指,其行为让人心寒。关于建房时的借贷,我父亲和我说过,当初借了二叔5万,已经分几次还清。至于祖上传下来的东西,我不知道有没有,就算是有,既然当初爷爷传给了我爸,我二叔也没有染指的权利。
现在,一帮乌合之众,仅凭几句证明力极低的证言,妄图混淆视线,为非法侵占行为穿上一层合理的外衣,这是对法律的亵渎,也是对事实真相的抹杀,我恳请审判长不要采信对方的证言,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心向背,谢谢。”
对方的律师提出了抗议,认为乌合之众这个词涉及人身攻击。
王律师却对着卜旭竖起大拇指,这个小伙子的表现,让他刮目相看,还以为他只是一个秀气的小伙子呢,皮肤也太好了。
法官当庭做出了判决。
被告侵占和破坏房屋事实成立,应当对破坏行为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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