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得真实无比。
其根源是神秘古老的盗墓文化,还有灵异鬼怪传说。
但作者又通过跟现在热门的古玩文物,历史人物杂谈,将盗墓跟现实世界结合,再经过文学加工、美化、处理,便系统地创造除了如今的盗墓流派和体系。
在原时空里,因为各种原因,原作者对自身书的影响受欢迎度估计不够,第一部版权卖得很亏。
后续几部他就完当做生意,将影视改编权随便卖。
连对自身作品不能随意修改的底线都没保留。
导致某个导演无底线的改编原著,打着《鬼吹灯》原著的名号,吸引粉丝,却自个创作成了一部怪兽片。
还大言不惭的是,他的电影不是《鬼吹灯》,这种行为引得庞大的书迷愤慨不已,对作者也是十分失望。
但这个时空不同,周夏早在公司成立最初期,就陆续将《鬼吹灯》的相关版权,从其他公司花大价钱买了回来。
原作者后续的几部书,也是跟夏华影视签订了版权协议,夏华影视也保证了作者在影视改编上更高的收益。
所以,现在除了夏华影视,没有其他公司可以做《鬼吹灯》的电影。
夏华影视也只做了《盗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