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手里拿着的并非什么武器,而是一具童尸。
那是一具三岁小孩的尸体,已经瘦弱得看不出究竟是男孩女孩,那尸体上不着寸缕,肋骨高高突起,甚至有点刺眼,四肢却细得如同吃剩下的鸡骨头,那尸体的皮肤惨白一片,在阳光下反射出冬季般的寒冷。少年倒提着童尸的一条细腿儿,看到一个白银长跑的家伙走进小巷,便轻轻将童尸扔过来。
他是在挑衅,挑衅一个身上毫无寒冰波动,而且会走那些大人物绝不肯走的小巷的人,他眼里那个白袍人身上的长袍,是最便宜的,不能染色的那种蚕丝,几乎只有破落的贵族才会穿这种“没有颜色”的东西,水银蚕的丝线质地介于亚麻纤维的最劣质的真丝之间,产量比亚麻都大,被称为“野生蚕丝”,是下众人民的礼服,上等人的囚服,穿这样衣服的人,如果身上没有什么寒冰波动,还要钻肮脏腐臭的小巷,那么他就是一个可以随便欺负的软蛋。
于是这个少年就将童尸扔了过来,今天因为他赌博输了,便需要帮着某些人打扫街巷来还钱,他反正也是个天行武馆中不起眼的小虾米,帮助打扫卫生也不丢人,可是看着小巷里遍地的饿殍,他也心烦意乱。
可怜的小孩子被甩过来,被银尘轻易避开,然而避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