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往耳后、后颈部、手腕等部位喷一点,浑身上下都会带上醉人的香气。”
“香水?蔷薇露闻上去都没那么好闻呢。”王继恩赞口不绝道。
王琛自然知道宋朝的时候有“香水”,就是王继恩嘴里的“蔷薇露”,但蔷薇露哪有现代香水来得好,不论从香味还是留香效果都差了不知道多少倍。
“此物是我孝敬公公的。”他道。
王继恩一听,愣住了,脸上忽然露出一阵开心的笑容,“你这孩子,知我无后,是想认我当义父,这才孝敬了香水,支开范漕司等人?”
沃日!
我什么时候说过认你当干爹啊?
王琛懵了,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其实他不知道,孝敬这个词,在古代只局限于对孝顺父母,尊敬亲长。
王继恩和王琛非亲非故,更谈不上师长,见到王琛支开范旻勾、曾环等人,又听到孝敬两个字,还以为王琛要认义父。
其实刚才短短一愣的时间,王继恩已经想过利益得失,王琛能弄到稀罕品,这是毋容置疑的,而且刚才说什么金发碧眼外国人的事情,他根本没完全相信,既然王琛能弄到好东西,并且这些东西王继恩觉得都能讨皇上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