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在古代有工厂 > 第279章 博弈
并对案件审理明白,然后上送州里,这称叫“结解”。县知事对于刑事案件,原则上应亲自审理。县属镇岩官员,只能处理轻微刑事案件,以笞为限,应处杖以上的案犯,即送县讯办,不得自行决断。杖以下的刑事案件,由县判决执行,知县署名。县狱只羁押未决犯,已决犯笞、杖罪的行刑后即释放,徒以上的犯均要上解州里,故不羁押已决犯。

    所以电视机里放宋朝知县在法场监斩都是错误的。

    但州一级就不一样了,凡属处徒以上的案件,均需送到州里处理,州可以判决执行徒以上直至死刑的案件。

    也就是说,只要不是犯了谋反、谋逆之类十恶不赦的大罪,案子都可以归州里管。

    自然,王琛在听到曾环的话后,觉得对方是在推脱。

    或许是曾知州刚刚求着王琛办过事,细心解释道:“王知州,州是有权处理死刑案件,但是不知道你听过‘法重情轻,情重法轻,事有可疑,理有可悯’等特殊案件知州就应将全部案卷送请朝廷裁判,这叫奏谳。凡奏谳的案件,都要由大理寺详断,根据我朝律法《宋会要》“刑法四”的规定:凡应奏谳而不奏谳,或者不应奏谳而奏谳的,知州都要受一定的处分,为的就是防止我等在办案上的专断或者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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