晕了,说真话,里面涉及到很多专业的东西他都不懂,但是呢,他看得出来,朱女士是站在自己这一边,或者说,迫切地想要将部分股权转让给玫瑰投资。
而曹丁不一样,他是持反对意见,不想让朱女士把股权转让给玫瑰投资。
嘿,你这个老曹。
还在负隅顽抗?人家朱女士愿意卖股权给我公司,关你什么事?
王琛暗地里撇撇嘴,知道曹丁不同意的原因有两个,一,生怕被威胁到公司统治地位,二,对自己不爽。
只是朱女士都说的这么明白了,曹丁应该没什么话说了吧?
然而,让王琛颇为失望的是,曹丁居然还真的有话说!
只见曹丁强硬道:“根据《公司法》规定确实如此,但是公司章程和当初我们跟瑞金投资签订的入股协议部分条款规定,如果瑞金投资要抛售股权,在同等条件之下,升宁实业有权优先收购,即,你想出售八千八百万股的话,玫瑰投资出五亿,升宁实业也出五亿,你只能把这些股权卖给升宁实业。”
朱女士一蹙眉道:“现在玫瑰投资报价五亿收购八千八百万股,你的升宁实业也愿意出价五亿?”
曹丁毫不犹豫道:“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