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没有以故意杀人而是以故意伤害的罪名起诉的冯元,虽然故意伤害致死也是可以判死刑的,但是结合实际情况,考虑社会影响等等因素,对冯元做出了有期徒刑十年的判决。
法律是严肃公正的,但是舆论却是有很大的倾向性和情绪化,因为冯元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普通的公务员,他之前那段归案前的自白也很得人心,后来根据警方的调查说明他也没有说谎,于是博取了公众大多数的同情和支持。
而刘少那帮人的所作所为随着案子的进展也都被一一披露了出来,大家更是群情振奋,觉得这个刘少真是死有余辜,杀了这样的一个家伙应该是为民除害啊,怎么还能判刑?还判的这么重?想不通!
同样想不通的还有刘少的家人,他们觉得把自己的儿子杀了竟然只判了十年?打死也不服气啊,不过他们的脑子也只是那个智商了,很多道理他们一辈子也想不通的。他们还吵吵闹闹的说要上诉,后来有明白人你们赶紧消停吧。
你们闹下去除了让你们一家人更丢脸以外,屁用都没有,那个冯元就算判了死刑,你儿子也活不过来了,再说平时你们家儿子的所作所为你们心里都没点数?早死早托生吧,你们趁着年轻赶紧再要一个,好好培养吧。话说的难听,但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