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都不考虑他们。
大队长去找负责后勤的副局长理论,人家副局长眼睛都不抬一下:“你们还要啥新警服?一年能穿几次?都压箱底了不是浪费东西?”这可能就是个玩笑,但也说明了他们职业的特殊性。
但说起来可能令人难以置信,公安部门抓捕的逃犯中,至少有一半以上都是他们发现和亲手缉拿的。因为啥?因为他们每天都跟各种交通枢纽处活动,什么汽车站,火车站,而且他们每个人的身手也许不行,可却都是一双火眼金睛。
他们抓贼抓逃犯全凭一双眼睛,无论多么牛逼的通缉犯,千万人中只要被他们瞄上了,那就肯定没跑,当然能不能抓住那是两回事,但肯定是逃不出他的眼睛就是了。有一个算一个,百分百都得现出原形。
而且他们成天在外面晃荡,警察的气质都几乎消磨殆尽了,反扒小组的人判断哪个警察牛逼,就看哪个警察看起来最不像警察。
有时候他们哥几个出手按住了一个逃犯,那个逃犯还很傻逼的大喊警察救命呢,以为遇到了同行。就是这么个工作性质,没招。
黑头当然不是警察,但他的眼光也是练出来的,混了这么久,杀人犯,抢劫犯,什么犯没见过?干他们小混混这一行也必须要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