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单纯的从土地获得收益,很明显,经商之利百倍于土地所出。
一亩地,播种种子一斗,至秋收至多不过能得粮食三石。
所得之利,不过三十倍。
这还没有扣除耕作花费的劳动力和其他支出。
但若是种桑养蚕抽丝的话,其利润就高的多了。
同样的一亩地,若是种植桑树,以十步一树的密度来算,一亩地能种桑十二株(关东行小亩,以百二十步为亩),这十二铢桑树每株每年至少可以采摘四十斤桑叶(汉斤,相当于现在的十公斤左右),十二株桑树可以得桑叶四百八十斤。
每四百斤桑叶能养蚕一箔,得蚕丝四斤。
每斤丝市价两百钱,一亩桑田,一岁能产出价值四百余钱的蚕丝。
这还只是蚕丝的价格。
但已经远超了种粟的收入!
若将蚕丝加工为帛,依照金布律的规定,一匹标准的官帛应该长八尺,宽两尺五寸,重量不得低于二十两。
换而言之,一匹帛应当重一斤又四两。
而这样的一匹帛布,官府平贾标价三百五十钱。
而按照丝价,一匹帛所需的蚕丝原料,不过两百五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