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小’的思想,由是发明了一个词语‘与民争利’。
这个词一发明,立刻风靡天下,为儒家各派广泛接受引用。
然后,再悄悄的掺进自家私货,就变成自家的理论了。
纵然是董仲舒,对这样的行为,也是徒之奈何。
诸子百家一大抄,真要较真,他董仲舒的论著里,也抄了许多人的东西。
不止是儒家的,他还抄了法家、阴阳家、纵横家和黄老学派的东西。
这自古以来,文人引用他人的理论和话,再加点东西,变成自己的可谓是传统了。
等董仲舒一死,这‘与民争利’理论就失去了解释人,于是天下学派就更加肆无忌惮的往这个结论里塞东西。
完全就将董仲舒的立论精神丢到一边,无视董仲舒强调的是‘食禄之家’不要与民争利。
不要去经营私营产业,专业为国为民,当好人民公仆。
以至于在现在,很多南方的儒生,干脆就将‘与民争利’理论和国家朝廷挂钩起来。
认为朝廷收商税,就是与民争利!
楼船收鱼盐税更是与民争利。
至于盐铁衙门,简直就是倾南山之竹,倒东海之水也难以书尽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