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人的地位削弱至低无可低,就连武将阶层也被压制地很惨很惨。
人类最伟大的征服,就是驯化了野马!在封建时期,全副武装的骑士,不仅具有远超步兵的强大机动力,组成战阵集群冲锋,简直就是古典坦克,形成的钢铁洪流能够淹没任何敌人。
无怪乎,北方游牧民族能够屡屡南下侵略,烧杀抢夺无恶不作,辛辛苦苦种田的王朝,反倒是据险而立,甚至建立大型土石工事,不得不奋起抵抗民族大融合。
其实,中原王朝也能养马,也有养马地,甚至畜牧业发展地更好,武器装备也更先进。只不过,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为了避免春秋两季用兵,骏马临战发情坏事,人们就会将其中的神 骏拖出来去势,只要养好伤,暴躁易怒的脾气绝对会彻底消失,变成温驯、服从的性格,又不会精力旺盛无处发泄,很容易养地膘肥体壮。
正是这种持续几千年,世所罕见的去势精神 ,一代代地将神 骏拖出来阉割掉,导致境内的骏马一代不如一代,最后变成骡子似的玩意。
正如两汉时,威加海内,德被四方的大汉帝国,一个汉兵能打五个蛮夷,至晋时,萎靡之风盛行,汉兵只能一打一,经过五胡之乱后,汉族精气神 都快磨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