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和知名度,导致人气慢慢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合约到了之后,厂家肯定就不愿意继续续约了。
也有一些明星,能够持续不断的出高质量的好作品,名气越来越大,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之前厂家给予的代言费,明星显然也不会满意。合约到了之后,如果厂家想续约,但不愿意提高续约价格,双方也可以就此结束合同。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终身代言。
这种代言,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公益事业居多,比如慈善基金、爱心大使等等,如果代言的明星,不会发生一些丑闻,那么他们会持续的代言下去。
除此之外,就很少有终身代言的情况合约了。
尤其是这种商业性质的合约,对于明星本人来说,是非常不划算的,比如如果明星人气流失了,厂家打算聘请新代言人时,完全可以将现有产品,重新包装起名,就不算违反合约了。
但明星却没有办法重新包装起名——即便换了名字,也会被大众认出来,而且,终身代言的代言费,通常都会一次性谈妥,支付,将来如果明星火了,对于厂家来说是赚了,对于明星来说却是赔钱了。
况且,杨颖还是提出来的不要代言费,终身代言,这简直就是倒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