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买海鲜,其实就是乔一想凑热闹,徐战骁想跟着乔一凑热闹,最后真正买回去的也没多少,直接从海市弄回w城不实际,运输成本很高。
w城也不是没有海鲜,毕竟是三江交汇处,三十年代曾是与魔都并列的超级港口,水路四通八达,无数人都是通过w城的几个码头下的南洋,或是出发到更远的地方。
这样一个地方,海鲜必定不是稀奇物,并且也便宜,于是乔一今天出来,纯粹就是出来凑热闹,至于亲手打渔,还是算了吧,她没那个天赋。
于是某总裁默默熄下了让保镖们露一手的心思。
买了条十斤重的海鱼,就在码头边上的酒楼让老板给做了,新打捞上来的鱼除了处理工序要复杂一点之外,料理起来也很简单,海鲜海鲜,吃的就是一个‘鲜’字,因此除了一些最基本的配料,老板没放别的佐料。
乔一判断海鲜做得好不好吃的标准很简单,一是没腥味,二是有鲜味,刚好这老板都做到了,并且做得很好。
六个人,十斤鱼,再加上几个别的菜,最后鱼吃完了,别的菜只动了三分之一。
乔一肉疼:“你们几个男的怎么吃这么少?”
她质疑:“吃这么少,能打得过别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