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样矛盾,给他最好的基因,绝顶美人和最聪明的商人后代,四分之一的几率,才有这样美貌和智慧的组合。但又把他扔进不可能接纳他的团体里,他的人种就是原罪。那团体排斥着他,即使他的硬件比他们中最优秀的也丝毫不差。
“是,我猜到了,其实我早该猜到的,我甚至看到过我的花被她扔在垃圾桶。不过是太想被接纳了,所以自己骗自己罢了。但最后还是不够笨,但最讽刺的是什么,妹妹知道吗?”
“Amelia喜欢上你了。”
怎么可能不喜欢呢,只要给他机会与他朝夕相处,只要他给这世界机会与他朝夕相处。他的混血式的美貌本来就不受人种限制,他的聪明也能化解偏见,只要有正常的审美,就算并不爱他这款,朝夕相处下来,至少会喜欢。就像喜欢一尊古希腊雕塑,就算文化有差异,人类对美好的认知是共通的。
十七岁的黎商,应该是比现在更耀眼的,何况那时候他并不像现在这样愤世嫉俗,没有那么多锋利的刺和坚硬的外壳。他只是一个天资聪颖的十七岁美貌少年,还一腔情愿地想跟自己在返校节跳第一支舞,谁能不动心呢?
“是的,像所有蹩脚的爱情电影,Amelia喜欢上了我。她是真的准备选我做返校节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