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主任强调:“吕林去年年底给你的一部分钱,都已经是从他私人利益里分割出来的。到今年,这么说吧,就更得从他私人利益上分割了,我认为,这对吕林来说,是不公平的……客观地来说,肖蛮蛮你也早就大大赚了一笔,已经算收获很大了……”
肖蛮蛮,你投资10万,已经拿回了数倍的本金,所以,你可以撤了。
你现在撤了,你也不冤枉。
这不是胡主任的毛病——这是国内许多小老板的毛病。
没有原始资本的时候,什么投资都敢要。可一旦有了上升的势头,就要迫不及待地清洗“外人”,恨不得把所有股权全部归到自己手上了。
肖蛮蛮不知道胡主任和其他投资人到底是怎么谈的,也不知道他们现在的股权结构如何,也不关心,只是平心静气:“我和吕林是签了正式合约的。就算我得到的回报远远高于投资,也只能说我运气好,而绝对不是你或者吕林单方面的施舍或者恩赐……”
拜托,我的所得不是和吕林乱搞什么男女关系得来的。
我凭什么要“理亏”?
当初10万,可是真金白银投资出去的!
有人当初一元一个买下了几百个比特币,你今天叫他一元一个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