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完成工商登记的股权变更时期。只有完成工商登记,股权受让人(井炎)才能对第三人(易苏寒)行驶股权处置的权利。仅完成公司股东名册变更,而未能完成工商登记的变更,受让人(井炎)的受让股权还不具有对公司之外的效力。
此时,受让人(井炎)只有对公司内部主张股东的权利,但对公司之外的第三人,公司的股东仍是转让人(慕斯),而不是受让人(井炎)。
这也是井炎为什么要赶在慕家母女对易家妥协前,完成对慕氏的收购,他担心被易家钻了“股权交割期”的空子。
可万万没想到,钻空子跟他对立的人不是易苏寒,而是慕斯这蠢货!
“你非要跟我钻这个空子是吗?!”他咬着后槽牙,忍无可忍。
“井炎,不要以为只有你念过法律!”慕斯也毫不认输,霸气的命令道,“毛毛,给我重拟一份股权认证书,授予对象写慕斯和易苏寒,45%一个子儿也不能少!”
“斯宝,你冷静点!”刘毛毛焦虑万分,走上前苦口婆心劝道,“虽说在股权交割期,你有行使股东的权利,但你没权把股份给自己啊!在法律上这跟阴阳合同没差别,要坐牢的!”
一句话道出关键!!
易苏寒为毛要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