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是被死者捡到,所以才遗留在现场”;阮劭中也没法证明“慕斯没有丢失手机”;
所以,谁也不能妄自开口下定断,否则就会被对方揪住话里的漏洞,从而大做文章。律师上法庭一言一行都得谨慎,你懂的。
当然了,某位辩护律师除外,他的“不谨慎”只在不着边的小事上;一旦面临原则性问题,井先生从不含糊。
尽管都没法证明,但这一环节算辩方胜利。毕竟“存疑”的结果,最后就会是“疑罪从无”。
接下来是头发!
阮玉出庭作证,昂首挺胸,理直气壮道:
“被告的头发,是我带回家的!”
阮劭中气不打一处来,本就对女儿突然出庭深感意外,再加上她“作伪证”时还一副英勇就义的样子,难免让他恨铁不成钢。
深知阮玉已“叛变”,被井炎“收买”。可作为父亲,阮劭中也不好太过犀利的去质疑,难不成亲手让女儿背一个“作伪证、扰乱司法公正”的罪名?
“你说被告的头发是你带回家的。那么请问,你是不慎,还是刻意?”
此时被架到台面上,他便按部就班,朝阮玉象征性的一问。毕竟作为控方律师,如果对辩方证人的证词不提出任何疑问,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