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华国伟的案子。
通过吴大姐的介绍,她见到了高法官。
高法官是个讲原则的铁娘子,既不会偏袒原告,也不会包庇被告。作为法官,她只依据事实来判案。
华国伟这个案子最大的争议点就是林国富前后截然不同的两次口供。第一次,他供述华国伟有故意杀人的嫌疑,第二次却全盘推翻自己的口供,改成华国伟是好心帮忙却意外导致伤人。这一前一后,矛盾太大。
依据经验,她当然明白前一份口供更具真实性。可问题是,根据规定,这两份口供相互冲突,都只能作废。
然而林国富的口供一旦作废,就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能证明华国伟故意杀人,机关幼儿园周围群众的口供只能证明他当时也在车里,并不能证明他做了什么。
如此一来,想要判华国伟故意杀人,几乎不可能。
但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华国伟跟周连富车祸有关,可根据相关证据链,却能证明他有伤害罗芙蓉和周连富的嫌疑。因此定一个过失伤人致残,已经是检察院那边所能考虑到的最高罪名。
依据法律规定,过失伤人致残,最高可判七年。像周连富这样被轧断腿,虽然后来接回去了,腿也活了,可仍然属于轻度残疾的重伤。再加上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