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位目击证人的证词,这场车祸出现了第三种情况。
这位证人是居住在五凤路的一位居民,家里是二层小楼,从房间窗户往外看,正好能看到当时出事的路段。
出事之后,警方就来证人家里了解过情况,主要是打听有没有看到车祸发生是的状况。当时证人不在家,家属说证人在车祸发生时在上班,房间里没人,所以不可能看到车祸。所以警方后来就没再找证人及其家属了解过情况。
知道林国富和华国伟改了口供,警方出于广泛收集线索的目的,再次找到了这个证人。结果这一回,证人表示自己当时并没有去上班,而是跟人换班了,从白班改成了小夜班,当时正好在家休息,也正好看到了车祸现场。
于是警方就让证人讲述了车祸经过,和两位嫌疑人交代的情况大致相同。罗芙蓉横穿马路,大货车直接朝她撞过去。周连富拉了一把,罗芙蓉逃过一劫,但大货车刮擦了周连富,他摔倒在地,车轮轧过他的腿。然后大货车逃逸,群众听到罗芙蓉的呼救,赶来赶忙。
唯一和两人供述不一致的是,证人表示他看到大货车架势室里,坐在驾驶员位置的是华国伟,而坐在副驾驶位置的是林国富。
这份证词一出,原本就扑朔迷离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