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她知道自己辜负了郑爸爸,但无奈感情的事无法勉强,希望郑爸爸能够原谅她。并且也表示自己绝对不会逃避作为母亲应尽的责任,希望以此补偿对美丽的亏欠。
最后她也留下了律师的电话,希望郑爸爸尽快联系律师,洽谈离婚事项。
郑妈妈在信里留的是律师的电话,而不是自己的,显然是下定决心要离婚。所以采取的是当事人回避的姿态,说穿了,就是不会再和郑爸爸进行任何商谈,没有商谈的意愿和必要了。
实话说,郑妈妈的表现算得上很得体了,也顾及到了女儿,尽到了责任。
这种事,其实在九十年代非常常见。基本上八十年代中期出国的那批人,几乎都是留在国外定居,抛弃了国内的一切。
平心而论,见识了国外的繁华先进,能有几人还想到回来的?
除非是在国外混不下去了,可即便是在国外做穷人,这会子也比在国内强。
没办法,九十年代的欧美实在是比中国强太多。
此时的中国人,乃至全世界,根本没人能想到二三十年之后,中国竟然会发展的那么快,整个就是翻天覆地的大变化。
除非是像她这样二世为人,否则谁又能有未卜先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