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得空我百年写,时间长了,这字体便练出来了。”
单纯的乐瑶,她说什么她便信什么,从未怀疑过,也从未多想过。
她还记得,当日乐瑶听她说完后,哭了起来,上前抱着她,“朝歌,你太可怜了。”
“乐瑶,字迹如人,你长得如此俏丽,写出来的字若是如狗爬,实在惨不忍睹,练字能修心修身,这本字帖给你,回去记得要练习。”
后来,乐瑶的字写得越来越好,她不喜这些,但为了她的一句字迹如人,勉强自己练字。
她用她的字帖练,时间长了,写出来的字,有些笔画处理方式,与她接近。
所以,看到信的第一眼,她便确定了,这信是乐瑶写的,是乐瑶给她的。
……
朝歌,见信如晤,多日不见,你可有念我?
若有,还请你日后将我放在心底,哪怕是天人之隔,我仍会感知到你的思念,那样,我会好生欢喜。
朝歌,我知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然离开了这人世,请不要为我难过,更不要悲伤,因为,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要用我的生命,去唤醒所有,只是,我感觉,应该是徒劳的。
没关系,于所有,我尽力了。
朝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