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蒋修宇踢倒的就一人,另外俩,一个立即反应过来骂了一句脏话,就要上来逮曾黎。还有一个,听到动静,赶忙从驾驶座上下来了。
曾黎怎么可能等着他们来抓,好在他小只,身体灵活,反应又快,一下子从那人身旁溜了过去。
“跑!”曾黎道。
蒋修宇起先有些担忧曾黎,但这种时候也顾不得太多了,也不多话,拔腿就跑,跑之前还狠狠踩了一脚被他踢倒在地上那人的下半身。
“妈的!跑得比兔子还快!”其中一人大骂一声,朝曾黎追来,曾黎没急着跑,而是跟他迂回。同时目光瞥向蒋修宇,先前开车的那人已经在朝他那儿追了,他们俩不一定会跑得掉,跑掉一个人倒还有可能,要想都跑掉,想都不要想。
必须有一个人拖着他们。
曾黎的计划很简单,偷个电话,报警。这附近他不认识,但总觉得是眼熟的,荒郊野岭,树木丛生,至少不会是市中心。
也就是说,要开往市外,或者,市郊。
曾黎思绪飞转,他最最厉害的一点也就是这个了,脑子快,再怎么紧张,也能思考出个对策来。
如果蒋修宇能跑掉那最好,报警更方便,也安全。如果跑不掉,俩一起被抓……那也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