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飓风”行动实际战果如下:
击毙日军五万二千一百三十余人,其中毙敌中将师团长两名,少将旅团长五名,大佐军官十三名,中佐少佐合计九十七名;
俘虏日军一千零一十七人,包括中佐二名,少佐三名;
摧毁缴获各类火炮六十四门;
击沉敌军舰和运输舰各一艘,击伤其余舰船九艘;
中国空军还击毁日击伤军飞机一百四十余架(含华南空军两次空战击落九架、击伤三架);
缴获各类完好枪支二万六千三百一十支(挺),掷弹筒一百七十八个;
缴获马匹二千三百二十余匹,其余各类军需物资一批。
十二集团军的损失为:
地面部队阵亡六千三百七十七人,重伤三千零六十四人,轻伤六千四百一十人,被毁坦克六辆,装甲车八辆,火炮七门,迫击炮三十一门,车辆二十六台。
华南空军损失飞机一十四架,牺牲飞行员九名。
另为配合“飓风”行动,航空委员会所属空军损失飞机十架、飞行人员十一名。
如若不是日军第十军的全部战车和大部火炮还未上岸,携带的弹药也有限,这场歼灭战就不会如此顺利,十二集团军的伤亡人数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