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共产党和制宪同盟的三党会谈与四月十五日下午十六点结束,三方签署了会谈纪要和共同声明。
三党达成的主要协议有:
一,于五月下旬在武汉举行有各主要党派和无党派知名人士参加的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商讨中国实行宪政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六月中旬前对参政会进行改组,其中百分之二十的参政员由政治协商会议在不属于各省的团体或个人中推荐,百分之八十由各省参议会选举产生;
三,赋予参政会临时议会的权利,暂时拥有《过渡时期临时约法》的制定权、国民代表大会的筹备权、国家宪法的起草权、国家财政预决算审批权、对国民政府部长以上官员提名的通过或否决权、对外宣战权;
四,各省参议会参议院在十月底之前实现直接选举产生,明年起以省议会为该省权力机构,没有当选省参议院的参政会参政员自动失去资格,缺额由各省自行增补;
五全面解除党禁,合法登记的政党可在全国范围公开活动和发行刊物;
六,《过渡约法》颁布之后,国民党将宣布结束训政;
七,三党将努力推动全面国家和地方军队的大规模编遣。
会谈纪要和共同声明于当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