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样重要。
比如,一名曾经被人提起就觉得惊悚恐怖的血手人屠,赫赫有名的黑帮杀手,他的地盘,谁敢去强占?如果再给他的荣誉里加上以下若干条:杀人任务成功率100%刺杀;杀人时甚至对方的亲戚都会一并解决的辣手冷酷;会吃人肉的沉默羔羊。想必,任何人都会忌惮他,哪怕是比他强悍的势力,也会觉得别惹疯狗。
那样一名黑帮杀手,他绝对罩得住任何地盘。
但如果有朝一日,这名杀手被捆绑住,在众目睽睽下一勺勺地往嘴里喂屎,将来还会有人忌惮他吗?一提起就被当成笑料的人,面子荡然无存,他能罩得住任何地盘?
身为黑帮中人,那时候他的生涯就已经宣告终结。
摆在被派来解决麻烦的陈天骅面前的,就是这样的尴尬局面:洪帮倾巢而出,他率着一百三十名青衣刀手来袭,准备将那名叫格罗斯的蠢货,在众目睽睽下剁成肉酱喂给杨古惑养的那只京巴狗吃,一举挽回颜面。
可是,格罗斯已经逃得无影无踪……
陈天骅没法找到任何人发泄他胸中的暴怒,但那都是小事情,更棘手的麻烦是,洪帮丢失的颜面,该从谁身上立威找回?一旦格罗斯无法找到,他们岂非只能一直背负着被平白无故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