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他相信他就是那个意外,他始终相信,当人还能保持住自己的纯善,只因利益不足。
不过他的确是有些喜欢这个孩子的,与以往只是为了自己的恶趣味而和那些孩子交往不同,他对他,竟真有几分心动。
他在知道他喜欢明颖的情况下,对他告白,既然作为一个一无是处的明颖,都能吸引那个笨蛋,那么作为明予礼,又怎么会得不到他,没这样的道理。
结果,那个笨蛋用实际行动告诉他,有这样的道理。
他竟然被他拒绝了。
那个孩子,又令他意外了。
为了展示成为“明予礼”男朋友的好处,他故意高调宠一个现在已经连名字样貌都记不住的小男生,甚至做了一件,让他后悔不已的蠢事........
任凭他威逼利诱,他仍是不肯答应,结果在拒绝了明予礼之后,卖血凑钱换一台照相机,傻乎乎地捧到明颖面前。
为什么那............
因为............我喜欢她.............
那个孩子是这样说的吧,没有任何的利益诉求,便傻乎乎地将自己的心捧了出来............这一颗心,任凭他如何挖刨,挖得有多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