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和女主恋爱了 > 正文 第196页
名字,这份合约是你的了。”
    “合作愉快。”
    第108章
    严格来说, 青果与孙宁签订的并非代言合同,更像是演艺合约。
    简单概括——
    青果科技公司需提前支付艺人孙宁税后二十万广告费(由英和文化传媒公司代收),艺人孙宁则要保证未来两年内, 参与青果科技公司每一季广告拍摄,直至合约期满,青果科技公司需在合约生效之日起600天内, 结清余下二十万人民币(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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