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敬了个礼,“萧小姐您好,我是上榕派出所的民警,我姓吴,不好意思,请二位作为目击证人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和我们回所里一趟,做个笔录。”
“好。”萧桐一点没犹豫,“请你们等我一下,我这里还有一段录像,说不定能作为物证,我去拿。”
“好的,十分感谢您的配合。”
萧桐和他们一行人大半夜去了派出所,做完笔录天都亮了,那小矮子原来是个半大不小的小女生,叫陈茴,今年刚满十六岁,父母离异,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没人管她,她初中就辍学了,整天在县里瞎混,干点偷鸡摸狗的事混个吃饭钱,以前也被抓住过几次,可由于她是未成年人,派出所的警察也不能拿她怎么样,每次都只能口头教育一遍就给放了,现在警察看到她都头疼。
陈茴是个老油条了,根本不怕警察,嬉皮笑脸的,警察问东她答西,磨蹭了两个多小时,最后才招供。
陈茴和萧桐无冤无仇,至于为什么要干这损人不利己的事儿,按她的话说,那叫“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原来陈茴那天在网吧花光了钱,被老板撵了出来,无所事事在大街上溜达,另一条街裁缝铺的老板娘交给她个差事,让她每天半夜往萧桐店门上写字,写得越难听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