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昙花一一现 > 正文 第13章 12.一个人的夜
了,推销员说:”本来你们的年龄是不能买这种保险的,但是我可以跟公司讲帮你们买,这机会错过了就没有了,而你们什么都不用做,只需在合同里签个字。这险种可遇不可求,公司过段时间就要取消了。“父亲再三确认能取出来吗?推销员都说可以。他们就每人都买了一份分红养老险。
    过了两年,父亲得了慢性肠胃炎,因为病痛,下了岗。住医院没钱,问过之后,才说把钱买了保险。本来觉得,如果能够理赔那确实买的好,这真是不幸中的万幸。然而我们高兴的太早了。
    找到推销员时,她说没问题,服务态度一如既往的好,让我们办理医院证明等等。把病例什么的都给她后,过了段时间保险公司打电话过来了,说您的病情不够理赔资格,要把大肠都切除,才能理赔,然我们看看合同。
    我见到合同,那有一本初中英语那么厚,我花了半天时间,也只是走马观花的看了一遍。说实话还真的看不懂,但是对于什么半路撤销合同的损失由自己承担这里讲的还真仔细。大致是父亲60岁买的保险买到65岁,每人每年交5000多块,如果中途有什么大病够的上理赔条件,赔偿2w多块钱,合同中止。如果没有病,那么交的钱到时自动转入养老金,每月发利息,发到100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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